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青秀山风景区税务局2024年档案整理服务项目(项目编号:ZXHTZB2404XG01B029C)更正公告一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ZXHTZB2404XG01B029C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青秀山风景区税务局2024年档案整理服务项目
首次公告日期:2024年5月30日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项:□采购公告 ☑采购文件 □采购结果
更正内容:
序号 | 采购文件条款 | 更正前 | 更正后 |
1 |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-商务条款-付款方式 | 1)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,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%预付款。 (2)剩余款项以项目完成进度按季结算; (3)本项目按实际结算,即按实际工作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结算。 | (1)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,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30%预付款。 (2)剩余款项以项目完成进度按季结算; (3)本项目按实际结算,即结算价=固定单价×数量×折扣率。 |
2 |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-商务条款-报价要求 | 报价含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、所涉及的设备、备品备件、材料、劳务、差旅、管理、维护、实施、验收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、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等。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,含技术服务、货物、派出工作人员的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档案整理费、数字化服务费、终端安全管理系统、硬件折旧、必要的设备、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费用。 | 1、本项目报价形式以折扣率进行报价。结算价=固定单价×数量×折扣率。 2、报价含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、所涉及的设备、备品备件、材料、劳务、差旅、管理、维护、实施、验收等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、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等。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,含技术服务、货物、派出工作人员的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补助费、档案整理费、数字化服务费、终端安全管理系统、硬件折旧、必要的设备、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费用。 |
以上更改内容涉及采购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修改的一并更正,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内容为准。请供应商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更正后的采购文件。
更正日期:2024年6月4日
三、其他补充事宜
公告媒体:本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南宁频道(http://guangxi.chinatax.gov.cn/nanning/)、米兰手机网(http://www.apotekaviva.com)上发布。
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称:国家税务总局南宁青秀山风景区税务局
地址: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08号
联系方式:朱园红,0771-2189890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称:米兰手机
地址:南宁市云景路69号轨道交通大厦B座9楼
联系方式:韦廷富 陈燕英0771-5776251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韦廷富 陈燕英
电话:0771-5776251
日期:2024年6月4日